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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工商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03
 

 

滨州市工商局关于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发﹝2016﹞42号)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滨州市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滨办发﹝2017﹞12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在公文办理中落实“五公开”。市局各科室(局)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办公室核稿。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起草市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发文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回。
(二)在会议中落实“五公开”。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市局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有关科室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市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市局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订市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有关科室要在市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认真梳理本科室应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动态编制更新主动公开具体目录;要依法确定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市局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制作、获取并保存上述政府信息的科室应在信息形成或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各科室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科室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要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市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二)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印发重要政策文件时,牵头起草科室要将政策解读方案或文稿与政策文件一同报批;文件发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市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及相关报刊上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三)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的应对工作。明确回应责任,涉事责任科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照市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对我局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牵头科室是政务舆情回应主体,办公室积极做好监测、配合工作。要加强舆情收集,对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主流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明确栏目定位,尽量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体验。建立健全市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切实做好滨州工商政务微博、滨州工商政务微信的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重点工作任务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市局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局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总局更好规范履职。(企业注册局、法制科按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及时做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企业注册局负责)
(三)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落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情况。(企业注册局负责)
(四)推动消费升级信息公开。按月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系统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对抽查结果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产生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消保科负责)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市场监管、广告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各相关科室应在行政处罚产生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市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进行公开。(各相关科室负责)
(六)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市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作出明确标注。(法制科、办公室按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和长效工作机制。市局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市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各科室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定要公开的信息后,填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表》,经承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签字后提交办公室进行审查发布。公开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和中国滨州同步发布。
(四)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滨州市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滨办发﹝2017﹞12号)要求,我局承担三大项(共6小项)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自6月份开始每月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请涉及到的相关科室在每月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1.市局主动公开目录
          2.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表
          3.承担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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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7日
  
附件1
市局主动公开目录
 

序号
目 录
内容描述
责任科室
1
机构介绍
市局领导、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介绍
人事科
2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依申请公开
办公室
3
法律法规规章
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法制科
4
人事信息
公务员招录、人员任免、队伍建设等
人事科
5
部门文件
市局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联合发文等
各科室、直属局和事业单位
6
政策解读
市局及业务科室政策解读信息
各科室、直属局和事业单位
7
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前置目录等审批事项信息
企业注册局
8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
财务装备科
9
计划规划
市局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信息
办公室
10
工商要闻动态
工商要闻、工商动态、工商实践
办公室及各科室、直属局和事业单位
11
通知公告
市局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
办公室及各科室、直属局和事业单位
12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相关文件、活动等
机关党委
13
数据和分析
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及12315数据分析
办公室、消保科
14
办事指南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办事指南
企业注册局
拍卖合同办事指南
合同科
其他相关办事指南
各相关业务科室
15
信用公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合同科
驰(著)名商标
商标科
抽检信息公开
消保科、市场科
消费者满意单位
消协
16
双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法制科及各相关科室
17
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局各类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各执法科室
18
消费警示
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预警
消协、消保科、网管科
19
科学消费
及时发布科学消费常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消协、消保科、网管科
20
信息化动态建设
市局信息化建设工作
信息中心
21
表格下载
企业登记注册使用的各类制式表格
企业注册局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格
合同科
其他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相关表格
各相关科室

 
附件2
政 务 公 开 信 息 发 布 审 查 表
单位:                                                                    年  月  

序号
部门
信 息 名 称
发布形式
工作机构
或者人员
审查意见
分管领导
   
 
 
 
网站公开 □
依申请公开□
其他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网站公开 □
依申请公开□
其他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网站公开 □
依申请公开□
其他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承办人(签字):
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
签字:
签字:

注:1、本表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填写和保管;2、市局发布信息均应进行登记;3、请在相应的□打√;
4、不明确事项应当由市局保密工作机构组织保密审查。
附件3
市工商局承担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目标
序号
任务
责任单位
任务落实体现形式(信息均要求在部门网站和中国滨州同步发布)
责任科室
进展情况反馈(每月一反馈)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7
其他清单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批中心、市工商局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批中心、市工商局负责在本部门网站分别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市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续责任监管清单栏目,做好信息维护。市电政办在中国滨州设置相应栏目,同步相关信息。
企业
注册局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22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市工商局
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消保科
 
对抽查结果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产生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
各执法科室
 
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公开。
各执法科室
 
按月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系统数据分析结果。
消保科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36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市住建局负责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2017年要公开建筑施工执法检查等相关信息内容公开。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市住建局要公开规划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方面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公开,市工商局要有登记注册、广告宣传、售房合同方面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公开,市物价局要反馈房地产市场价格执法检查情况,如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
公平
交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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