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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时间:2017-12-29
 

元旦、春节将至,商家们已经开始广泛宣传,运用多种促销手段来博取消费者的关注。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能够在节日期间,既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又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滨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方面:

一、要理性消费。“双节”期间看到各种特价促销,不少消费者往往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热情,跃跃欲试,但也有部分商家故意先抬高原价再打折,造成优惠幅度大的假象,或者通过设置复杂的促销方式,忽悠消费者。

提示:消费者要根据自己需求选购商品,不要被“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盲目贪图便宜而去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应理性选择商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货比三家,再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

二、要谨慎选择。当前,海淘、代购模式日益盛行,尤其在母婴、化妆品、小食品领域,涌现了一批专门从事跨境代购的电商平台,但由于国内外法律不同、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同,加之海淘代购商品不属于进口商品,无中文标贴,消费者无法全面衡量所购商品的优劣,甚至无法判断商品真伪,进而给维权增添了困难。

提示: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特别是金额较高的商品时,尽量选择经营时间长、规模大、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或官方授权网站;要关注网站和卖家的信誉级别、其他购买者的实拍配图的评价,特别是中、差评内容。

三、要签订合同。近年来,预付卡式消费在餐饮、美容美发、洗浴、汽车、健身、等多种服务行业广泛使用,成为新兴消费业态,预付卡形式消费似乎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也存在经营主体不合法、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商家突然关门、单方面终止服务等风险。

提示:消费者进行预付费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办卡前了解商家相关信息;二是办卡金额不宜过大,从而承担过多的风险;三是对违约责任要事先同经营者详细约定,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这是对商家的限制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保护;四是要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资料,以作为发生纠纷时的维权凭据;五是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或涉嫌经济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要防止受骗。“双节”期间,不法分子骗术升级,花样百出。更有甚者打着商场或超市工作人员的名义引诱消费者参与“抢红包中大奖”、“幸运抽奖”、“扫二维码得优惠”等活动,从而盗取用户钱款和个人信息。

提示:增强防骗意识,务必选择大型、正规的商超购物。不要轻易参与路边的“优惠”活动或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购买商品时尽量使用现金付款,切勿直接转账、汇款。

五、要保留证据。“双节”期间,线上、线下商场或超市的促销活动种类繁多,许多消费者因没留意商家公示的促销活动条款、售后规则等内容导致事后与商家发生争议。

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应详细了解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等。在实体店购物时,要特别注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虚构原价、是否标明赠品品名和数量,并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

六、要依法维权。一些不良商家打着“集赞送礼”的旗号,吸引部分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布广告进行集赞活动,从而获取商家承诺的礼品。但当消费者达到兑换条件,向商家索要礼品时,却被告知礼品已发放完毕,不再补发。

提示:自从“微信点赞”风靡以来,有些商家打着点赞活动旗号欺骗消费者,不惜损害消费者利益。特别是微信“点赞送礼”活动中,商家若作出“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说明,则属于“霸王条款”。如果该商家没有及时给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兑换奖品,将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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