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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国庆旅游出行消费警示
时间:2016-09-26
国庆“黄金周”临近,滨州市消费者协会
提醒计划国庆旅游出行的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三证一险”要看清。
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国家强制性保险)。
二、旅游合同要签订。
出行前,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景点安排、车辆接送、收费标准等
合同内容,看清是否公平合理,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
三
、旅游购物要理性。
旅游购物时,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的正规商场,切忌冲动从众。购买珠宝玉器、名贵药材等贵重物品,要慎防不法商贩掉包、掺假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应低碳出行,适度消费,勿要铺张浪费。
四、旅游安全要牢记。
要注意财产安全,切实管好自己的财物。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杜绝因不文明行为发生纠葛。建议消费者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防止出游意外。
五、消费维权要依法。
若发生旅游纠纷,要理性维权,切忌过激方式、人为扩大事态。建议做好三点:一是,及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二是,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三是,与旅行社协商,若一时无法解决,旅行结束后再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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